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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墓園為您講,在我們中國大約是在西漢哀帝時期開始提倡推廣并執(zhí)行三年的居喪守制的。這個時候也將個人孝德與其個人品德相聯(lián)系起來,通過其為父母居喪守制執(zhí)行情況來評判他是否孝敬,再來評判他是否德行有缺德不配位,是否該剝奪官職官位。這個時候被評為不孝就會影響到他的官途。所以官員們肯定是最先執(zhí)行居喪守制的一批人,可謂“禮不下庶人”。同樣,因為居喪守制才開始實行,朝廷也會褒獎一些主動進行居喪守制的一些人,樹立榜樣。

沈陽墓園為您查到,哀帝時,西漢國家始倡3年之喪,詔曰“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寧三年?!逼渌瞬辉谄淞?。顏師古注:“寧謂處家持喪服?!薄坝琛奔礈试S。于是,博士申咸上書攻擊范宣“不行喪服,薄于骨肉”,連帶以前的“不忠不孝”等罪名,并建議剝奪其列侯封號,趕出朝廷。(《漢書.范宣傳》)這是中國歷史上為居喪而在朝廷引發(fā)的第一一次爭執(zhí),并和朝廷的黨爭攪到一起。員土成帝時,河間惠王劉良,母王太后死,服3年喪。哀帝即位,立即予以褒獎,詔日:“河間王良,喪太后三年,為宗室儀表,其益封萬戶?!?/span>(《漢書》的《哀帝紀》、《景十三王傳》)如此表彰,也說明當時這一行為尚不普遍,而朝廷意在大力推廣。劉茂“少孤,獨侍母居。家貧,以筋力致養(yǎng),孝行著于鄉(xiāng)里。及長,能習《禮經(jīng)》,教授常數(shù)百人。哀帝時,察孝廉,再遷五原屬國候,遭母憂去官。服竟后為沮陽(今北京到張家口一帶)令。”

以上就是沈陽墓園編者為您查找到的西漢末年哀帝一朝逐漸開始真正實行儒家學者們所倡導的居喪守制制度。并且開始將個人的孝德與為官的品質結合到一起來評判一個人。并且以此嘉獎主動守持居喪守制者,貶斥不實行居喪守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