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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順公墓編者為您講我們中國古代喪葬禮儀中,兒女為母親服喪的時間規(guī)定。在我們中國古代,不論是朝廷體制當(dāng)中還是各家宗族之中都是非常講究長幼尊卑的,這點在五服制度中也是能夠體現(xiàn)的。按照五服規(guī)制,如果父親在世的時候母親去世了,兒女是為母親服喪一年,而且孝服是穿齊衰服,而不用穿斬衰服。如果父親不在世了的時候母親去世了,需要為母親服喪三年,改穿齊衰服。但是,不論母親是否在世,為父親服喪都是要穿斬衰服,服喪三年的。
撫順公墓編者為您查到,《荀子,王制》云:“隆而治,隆二而亂,未聞隆二而治者也。”就是說,一個地方有兩個一把手,就會出亂子。這是古代的“一長制”理論,它貫穿于從國家到家庭的治理的各個層次,所謂“其道一也”。唐朝上元元年(674年)武則天當(dāng)朝政時,定父在為母齊衰3年。到明朝,定父在為母斬衰3年?!睹鲿洹肪硪唬岸皢识Y七喪服”:“國初,大明令依古禮。父服斬衰,母齊武七年(1371年)始加斬衰,著為《孝慈錄》,父母俱斬今遂為定制?!饼R衰3年之名遂絕。清循明制。這里為母親爭得了與父親并肩的名分。女子出嫁后,其喪服減一等。如親兄弟姊妹為大功1年,姊妹出嫁后則為大功9月。男性親屬的喪服可溯五代,而母家親屬的喪服既輕、且隔兩代便告絕,如為外祖父母、舅、姨均小功,為舅、姨之子緦麻,再下去就沒有了。
以上就是撫順公墓編者為您查找到的我們中國古代在為父母服喪的區(qū)別,也是為了體現(xiàn)在整個家庭當(dāng)中父親是地位最高的,如果父親在世,為母親服喪就不宜行太重的禮。這點在后世逐漸有所改變,到了明清時期,為母親服喪也需要著斬衰服。